各学院(系)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强化人才强校战略,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顶层设计,请各学院(系)根据《长安大学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》(长大党〔2021〕135号),在此前报送的《学院(系)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(2021-2023)》的基础上,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现状和人才需求情况,制定《学院(系)“十四五”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》。“十四五”规划要梳理“十三五”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和成效,找准不足短板,聚焦学科建设目标,瞄准国家和省部各类人才工程,以引育杰出人才、领军人才、学科带头人、青年拔尖人才为重点,确定“十四五”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发展目标。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任务指标,要可量化可考核,明确分年度或阶段指标。
《学院(系)“十四五”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月15日之前,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rcb@chd.edu.cn。
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
2021年11月1日